导语:近期不少建设单位和设计机构反映建设项目采用告知承诺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被抽检到,想要了解武汉市的告知承诺与批后监管政策,违反承诺的法律后果,以及如何避免由于技术力量薄弱导致的承诺不实等,我们对此进行了系列解读,上一期我们已经介绍关于规划指标审查的批后监管政策及注意事项,本期将重点解读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审查,还不清楚的建设单位和设计机构快来收藏吧!
01
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审查承诺哪些内容?
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或者个人和项目设计机构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四个告知承诺审查事项之一就是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审查,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审查承诺一览表包含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峰值径流系数、面源污染削减率、可渗透硬化地面占比以及雨水管网设计暴雨重现期等指标等,承诺(设计机构)、建设单位须加盖公章。
智汇城解读:
①承诺指标来源于武汉市城乡建设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于2019年2月13日发布,2月15日执行的武城建(2019)15号文之一:《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
②《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适用范围由武汉市中心城区拓展到全市域,新增区域:黄陂、新洲、东西湖、蔡甸、汉南、江夏。(与是否采取告知承诺无关)
③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审查承诺一览表虽较为简略,实践中仍需按照以上技术导则要求提交海绵城市设计三图两表,且须将自评表中“软化屋顶面积”、“可渗透地面硬化面积”、“蓄水设施总容积”三项指标纳入总平面图技术经济指标中。
02
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审查批后监管发现哪些问题?
除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峰值径流系数、面源污染削减率、可渗透硬化地面占比以及雨水管网设计暴雨重现期等几个主要问题,批后监管审查过程中还发现部分项目存在设计文件前后不一致,计算方法选择错误等其他问题。
智汇城解读:
①作为第三方咨询机构在实际校核工作中也经常遇到海绵城市设计存在以上问题,需要逐项纠正并反馈至设计单位,适用正确的面源污染削减率等,确保承诺指标的准确性。
②武汉市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审查事项全生命周期有不少于三次校核:第一次告知承诺领取工规证时,建设单位、设计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校核;第二次为项目批后批后监管阶段,由相关部门委托机构进行抽检;第三次工程竣工时,规划条件核实阶段联合验收再次校核规划指标。
③批后抽检和规划条件核实阶段,对于控制上限的规划指标,校审(测量)出的实际规划指标值大于行政相对人和设计机构承诺的规划指标值;对于控制下限的规划指标,校审(测量)出的实际规划指标值小于行政相对人和设计机构承诺的规划指标值。以上情况均视作未履行承诺的行为。
03
武汉市海绵城市发展现状,海绵城市设计专项承诺是否重要?
早在 2015年,武汉就入选国内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按照“集中示范、分区试点、全市推进”的思路,首先在青山和汉阳四新两个示范区集中铺开。通过7年的海绵城市建设,武汉市紧扣“生态宜居”,制定片区系统化海绵城市建设方案,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不仅试点区域内的海绵城市建设成效显现,全市海绵城市建设面积也已完成123平方公里,径流控制率达75%以上,实现了海绵控制目标。武汉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成效已走在全国前列。
(图片来源: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官网)
智汇城解读:
①武汉市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起步早,2015年就入选国内首批试点城市,管理部门对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有明确的导向和完善的监管。
地方标准:《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指南》、《武汉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图集》和《武汉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及验收规定》。武汉市地方标准的演变过程和变动趋势是一脉相承的,没有多年的钻研和实践积累难以掌握核心,经常有不少建设单位和设计机构将新规与旧规混淆,其他地方标准与武汉市地方标准和管理要求误读,导致承诺不准,最终批后审查和规划条件核实受阻,受罚。
②以武汉市建设工程告知承诺制配套批后监管政策和《武汉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及验收规定》为依托,武汉市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承诺尤其需要重视承诺的准确性,以及后期施工实现的可能性。
04
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审查批后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哪些?
依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结合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管控要求,制定海绵城市相关指标的核算规则,特别是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相关要求,确定海绵城市校核的计算方法。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方案进行校核,主要核实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峰值径流系数、面源污染削减率、可渗透硬化地面占比以及排水管网重现期等指标是否达标,是否满足其规划方案承诺值要求。
智汇城解读:
①批后监管与告知承诺一览表在指标管控层面大体一致,批后抽检主要对三图两表进行图纸审查。
②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峰值径流系数、面源污染削减率、可渗透硬化地面占比以及排水管网重现期是审查的重点内容。
05
武汉市出台的违反承诺惩罚措施哪些,有没有针对个人的惩戒?
有,不仅有针对建设单位和设计机构的惩戒措施,还有针对签章建筑设计师个人的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执业限制。
按照《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惩戒暂行办法》(武项审改办〔2018〕8号)
实施联合惩戒。具体措施为:限制招投标资格,限制不动产交易行为;暂停受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的延续和升级申报工作;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格、审慎审批新的报审报批项目,加大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频度和力度;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设计机构在抽检阶段或规划条件核实阶段被查出未履行承诺的行为,除上述相关惩戒措施以外,市国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还将根据《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责令设计机构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收入,处违法建设部分的标准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罚款,停止其两年以内在武汉市承担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任务,并将处理决定抄送相关资质管理机构;对设计该违法项目的注册建筑师,停止两年以内在武汉市承担设计任务,并将处理决定抄送相关资格管理机构。
智汇城解读:
①关于违反承诺的处理措施,《市国土规划局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实施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 武土资规发〔2018〕175号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
②无论是批后抽检还是规划条件核实阶段,被认定未履行承诺后果严重,告知承诺务必严肃对待,设计项目的注册建筑师在作出承诺前,尤其应确认自身是否完全掌握武汉市各项管理规定,《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的理解是否正确,无误。
③第三方咨询机构应靠前服务,以合理的收费和过硬的技术实力将建设单位和设计机构面临的政策性风险消除在建设项目报规阶段。
本期我们梳理了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审查事项的批后监管,规划条件核实重点,视为未履行承诺的各种情形。
对于以告知承诺形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其他审查事项的审查要点,违反承诺的后果,我们将在系列推文中进一步解读,敬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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